长者版 湖南省

请选择旗舰店

当前:

政务旗舰店

本级部门旗舰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实施编码:11430000MB1956266U2000115046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省自然资源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31-82213758

    0731-8221375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3091

    0731-82213091

受理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申请的用地为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用地。 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划拨地供地政策、用地规模符合有关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 3.符合城市规划。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大厅2楼自然资源厅C02、C04窗口;;

2办理时间

全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依法依规受理。

审核

3个工作日

依法依规审查。

审批

1个工作日

依法依规审批。

办结

1个工作日

依法依规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9〕第32号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划拨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