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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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鹤城区发改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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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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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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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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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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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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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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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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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2264777
0745-2283072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船林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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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3个小时 |
查验材料是否齐全、合格、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
审核 |
3个小时 |
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并提出审核意见 |
办结 |
3个小时 |
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并审批通过,办结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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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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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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