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开工前,办理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项目所在河流流域规划、防洪规划、项目所在流域规划;2.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及技术要求;3.技术方案合理可行,满足防洪安全要求,符合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4.不影响其他水利工程安全及运行,或者有消除影响的补救措施;5.如工程建设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已签署第三方同意的承诺书或者协议书。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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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汨罗市水利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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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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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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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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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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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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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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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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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5234006
0730-52340060730-544007,12345
0730-544007,12345申请人在开工前,办理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项目所在河流流域规划、防洪规划、项目所在流域规划;2.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及技术要求;3.技术方案合理可行,满足防洪安全要求,符合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4.不影响其他水利工程安全及运行,或者有消除影响的补救措施;5.如工程建设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已签署第三方同意的承诺书或者协议书。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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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实地踏勘,检查报送材料,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梳理事项,核对批复文件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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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三十八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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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利厅关于XXX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 查看结果样本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机构性质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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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或防洪补救补偿措施设计报 |
评估机构 |
60个工作日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时限由业主与委托报告编制单位协商确定。 |
由委托单位与中介机构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