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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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华容县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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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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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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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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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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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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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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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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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0-2929131
华容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07304251009、0730-110(华容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0730-8619040(岳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华容县政务中心0730—2929513 0730-12345
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杏花西路阳光政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 :0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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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小时 |
经向办案单位核实,确系被拐儿童的 |
办结 |
2个小时 |
经向办案单位核实,确系被拐儿童的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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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第二类第4条 经公安部门办案单位调查核实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