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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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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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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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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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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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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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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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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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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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4758359
0734-12345
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西湖南路566号4楼G区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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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核实申请事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是否按照本局要求提供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按照奖励标准复核审查承办责任人批复意见,签署同意或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一般事项由分管领导决定,重大事由局长决定)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依法转达告知我局审批意见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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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 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作。 第十六条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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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先进集体表彰奖励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