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含水电站)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的施工方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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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常德市武陵区水利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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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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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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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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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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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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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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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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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2598321
0736—2598333;0736—12345
水利工程(含水电站)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的施工方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龙港路733号武陵区政务中心二楼大厅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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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行政机关行政许可范围 |
审核 |
15个工作日 |
符合法定审批条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
审批 |
5个工作日 |
符合法定审批条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办理形式;审批流程完备。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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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2018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二款: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2017年修正)第二十条: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除前款规定以外,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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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