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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认定

实施编码:11430481MB1101903K4000718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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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耒阳市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4758191

    0734-475819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0734-12345

受理条件

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和货物运输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当分别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不得用于营运。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耒阳市西湖南路566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E区30号、31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核实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是否按照本局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实质性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等,确定是否需要补正材料或退窗;确定是否有联审事项并依法告知;经审查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如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专家评审、听证等活动的,负责组织现场勘察、专家评审、听证等活动。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复核审查承办责任人批复意见,签署同意或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办结

0个工作日

依法转达告知我局审批意见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09年第11号令)第三条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和货物运输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当分别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JT711)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JT719)的要求。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不得用于营运。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汽车运输节能技术中心(以下简称节能中心)作为交通运输部开展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监督管理工作。 《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加快淘汰、更新高耗能的营运车船,推广节能环保型运输装备。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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