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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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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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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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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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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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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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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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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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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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55688517
投诉监督电话:0731-52865065;投诉窗口地址:韶山市厦门大道交通人防大楼市民之家二楼D区4号建交窗口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厦门大道交通人防大楼市民之家二楼D区4号建交窗口;
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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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符合法定要求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符合法定要求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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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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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审批表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