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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服务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674E2432016104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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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2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1-82213929

    0731-8221392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3083

    0731-82213083

受理条件

经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湖南省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2省生态环境厅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是否合格。

审核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移交 (公共资源交易)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核验

1个工作日

核验有关材料是否一致。

办结

3个工作日

程序是否完善、材料是否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十一)加强交易管理。排污权交易按照污染源管理权限由相应的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排污权交易试点,由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排污权交易完成后,交易双方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申请变更其排污许可证。”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受让申请审批移交单 查看结果样本
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受让申请审批移交单 查看结果样本

首先要通过当地县(区)、市环保部门的总量审批,然后经省生态环境厅总量审批后, 方可来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中心申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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