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企业)按其社会保险缴费级次向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见习基地管理部门一次性提交下列材料: 1、《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2、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 4、高校毕业生见习指导师资队伍情况说明; 5、单位当前参保总人数。 6、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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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永州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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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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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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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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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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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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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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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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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6-8661170
0746-8371372
申请单位(企业)按其社会保险缴费级次向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见习基地管理部门一次性提交下列材料: 1、《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2、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 4、高校毕业生见习指导师资队伍情况说明; 5、单位当前参保总人数。 6、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湖南省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亲水路与长丰大道交叉口西150米永州电子商务孵化园2楼就业服务和法制监察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4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152号)第二大点第二小点“申报程序”:“拟申报见习基地的单位将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出具介绍信)、单位情况简介、见习岗位、见习管理办法、见习工作负责人和见习指导老师简历等资料提交至所在地人才中心,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正式挂牌成为见习基地。”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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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