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湖南省

请选择旗舰店

当前:

政务旗舰店

本级部门旗舰店

水产原良种的初审与水产繁殖亲本审定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471R2430720046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水产原良种的初审与水产繁殖亲本审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8850372

    0731-8885037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4480053

    0731-84480053

受理条件

《水产原、良种审定办法》 第二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向全国水产原、良种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申请审定。   (一)现有主要养殖(栽培)对象;   (二)育成养殖新对象,经连续二年生产性养殖对比试验,累计试验面积混养不低于5000亩,单养不低于500亩,并表现优异者;   (三)养(增)殖开发利用新对象,经连续二年生产性养(增)殖试验,累计养殖面积不低于1万亩,增殖试验面积不低于20万亩,并表现优异者;   (四)国外引进养(增)殖新对象,经连续二年生产性养(增)殖对比试验(试验面积与第3项同),表现优异者;   (五)经证实具有育种应用价值的原种;   (六)特殊养(增)殖对象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25-D26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10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5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农业部《水产原良种审定办法》第四条 审定程序如下:(一)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报农业部审批;(三)农业部自收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之日5日内将材料送全国水产原、良种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审定;(四)农业部自收到审委会的审定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通过审定的决定。同意通过审定的,向申请人送达通过审定的书面证明文件,并予以公告。不同意通过审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湖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九条 水产繁殖亲本,须经省水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水产新品种和从国(境)外引进的水产苗种,须经省水产品种审定委员会初审,报国家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并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推广。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公告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