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2.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单位或个人。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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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省农业农村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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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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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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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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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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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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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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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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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4430254;l0731-84448418
0731-84480053
1.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2.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单位或个人。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25-D26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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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初审 |
3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批 |
3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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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丰收奖奖励办法>的通知》湘农发〔2023〕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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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省农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用于奖励全省在实施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省农业农村厅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办发〔2011〕19号)规定,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后,按照相关要求适时启动表彰奖励活动。每次奖励不超过45项。评选设立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约占20%,二等奖约占30%,三等奖约占5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
第八条: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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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丰收奖表彰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