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的单位名称 2.境外组织或个人在省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与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合作。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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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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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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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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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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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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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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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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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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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2213010
0731-822130100731-82212345
0731-822123451.确定的单位名称 2.境外组织或个人在省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与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合作。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17-D18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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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的相关规定 |
审核 |
10个工作日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的相关规定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的相关规定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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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主席令第42号)第十五条:“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调查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调查结束后,应当向批准调查的文化主管部门提交调查报告和调查中取得的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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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