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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实施编码:11431222MB0X33769C4000122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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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沅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4267306

    0745-4267306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4229845

    0745-4229845

受理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3、有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4、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5、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6、有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黔中大道与思源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9号窗口;

2办理时间

全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审查提供材料是否符合办理要求

审核

1个工作日

符合办理要求送交分管领导审批

审批

1个工作日

审批决定

办结

1个工作日

告知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令第36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第十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第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机关同意。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网吧设立的场地有要求吗?

答: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中、小学及幼儿园交通行走距离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网吧终端有限制

答:无数量限制,但每台终端占地不得低于2平米。

网吧设立需要公示吗?

答:需要公示十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