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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的备案

实施编码:11433101006694445D4431018126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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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的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吉首市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3-8511897

    0743-8511897
  • 监督投诉方式

    07430-8223218

    07430-8223218

受理条件

出租汽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由出租汽车经营者向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中予以记录。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世纪大道自然局旁政务中心二楼交通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1月08日~次年05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办结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

第二十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应当由出租汽车经营者向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中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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