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湖南省

请选择旗舰店

当前:

政务旗舰店

本级部门旗舰店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审查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244L2431017254W00

加入收藏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审查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5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8950076

    0731-8895007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8950045

    0731-88950045

受理条件

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下列材料 1.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 2.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 3.保护范围; 4.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清单; 5.保护工作情况、保护目标和保护要求。 二、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1.《湖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表》 2.申请报告。报告除概述申报镇(村)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村镇规模、水陆交通以及社会经济和建设等状况外,应着重说明其历史传统建筑群及其环境的历史年代、原貌保存情况、现状规模、空间分布以及价值特色等情况。 3.名镇名村保护措施。包括对原貌保存、古建筑的修缮、环境整治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办法。 4.能反映该镇(村)传统建筑群风貌的,并与《评价指标体系》有对应关系的照片集、电子幻灯片等。 5.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文本文件使用word格式,图纸和照片使用jpeg格式,电子幻灯片使用Powerpoint格式,视频文件采用Mpeg格式。其中,第1至4项材料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均准备一式六份。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材料说明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10-A17,A20-A22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5个工作日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确定的条件、标准,查验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真实,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厅的职权范围,决定是否受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统一组织申报)

初审

20个工作日

(1)组织经办人员、省文物局相关处室经办人员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需要现场考察的城(镇、村)名单; (2)组织省文物局相关处室和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提交专家审查意见; (3)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城(镇、村)初审名单。

复审

10个工作日

(1)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确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2)同意初审意见的签署审核意见并进入下一环节; (3)不同意初审意见的,提出理由,退回重新办理。

审定

5个工作日

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确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

会签

5个工作日

(1)申报湖南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将拟定的联合呈报省政府公布文稿送省文物局相关处室及分管局领导会签。 (2)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将申报表送省文物局相关处室及分管局领导签署审查意见。

上报

5个工作日

(1)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关于认定公布湖南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文件报省政府批准公布。(2)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签署意见同意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分别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第九条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通知 查看结果样本

申报湖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八条的要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提交所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材料包括: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保护范围;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清单;保护工作情况、保护目标和保护要求。同时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要求和申报材料可参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建科规〔2020〕6号)执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按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要求及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