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下列材料 1.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 2.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 3.保护范围; 4.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清单; 5.保护工作情况、保护目标和保护要求。 二、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1.《湖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表》 2.申请报告。报告除概述申报镇(村)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村镇规模、水陆交通以及社会经济和建设等状况外,应着重说明其历史传统建筑群及其环境的历史年代、原貌保存情况、现状规模、空间分布以及价值特色等情况。 3.名镇名村保护措施。包括对原貌保存、古建筑的修缮、环境整治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办法。 4.能反映该镇(村)传统建筑群风貌的,并与《评价指标体系》有对应关系的照片集、电子幻灯片等。 5.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文本文件使用word格式,图纸和照片使用jpeg格式,电子幻灯片使用Powerpoint格式,视频文件采用Mpeg格式。其中,第1至4项材料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均准备一式六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