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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单位)的确认

实施编码:11430621MB114855XH4000723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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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单位)的确认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岳阳县卫生健康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7631158

    0730-763115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7663827 0730-7663005

    0730-7663827 0730-7663005

受理条件

全省各类各级接种单位。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岳阳市岳阳县荣家湾镇兴荣路53号岳阳县卫生健康局3栋203室

2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7月—9月):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次年6月):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与标准,查验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依法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对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告知不受理的理由。

审核

12个小时

全面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对符合许可条件和标准的,进入现场核查程序。对符合许可条件的,进行现场核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办结

12个小时

局分管领导对许可事项进行审查并对承办人员提出的审查意见做是否同意的决定:局应急办根据审批意见制作许可决定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4号)第八条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接种工作。 规范性文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卫疾控发[2005]373号)1.3.1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明确其责任区域。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备案和指定 查看结果样本

提交资料应当为A4纸型还是16开纸型

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