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委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人才公寓不足部分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有效调剂空置的保障性住房。且在服务期内; (二)申请人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配偶及其双方父母)在保靖县城区无住房; (三)引进人才须完整履行人才引进相关手续。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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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保靖县人才办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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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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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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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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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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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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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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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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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43-7712699
0743-12345
(一)县委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人才公寓不足部分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有效调剂空置的保障性住房。且在服务期内; (二)申请人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配偶及其双方父母)在保靖县城区无住房; (三)引进人才须完整履行人才引进相关手续。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保靖县魏竹路保靖县人民政府四大家前栋二楼B2009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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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符合标准 |
办结 |
23个小时 |
符合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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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保靖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保人才办发〔202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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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人才公寓入住对象为:县委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人才公寓保障不足部分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有效调剂空置的保障性住房。 |
《保靖县引才政策新十条》无 |
第四条:住房保障引进的原“985”院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过渡性住房,优先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