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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260A2000105013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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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教育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31-82213032、0731-82213033

    0731-82213032、0731-8221303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2345

    0731-82212345

受理条件

1. 中国公民;2.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3.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4.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5. 有教育教学能力;6.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湖南省政务服务大厅三楼省教育厅窗口;

2办理时间

全年,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要求

审核

28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要求

办结

1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教师资格证书 查看结果样本

关于体检合格证明的有效期?

体检须为当年进行,且表格上要有医生签署的“合格”“不合格”或“学科受限”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