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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实施编码:11433101MB1514599A4000130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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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3-8755615

    0743-8755615
  • 监督投诉方式

    0743-8755603

    0743-8755603

受理条件

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武陵山大道红旗门办税服务中心1-3楼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接收;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

相关部门处理

22个小时

是否符合相关税收政策规定

办税服务厅反馈处理结果

1个小时

接到反馈结果后1个工作日通知纳税人领取办理结果。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施机关:区县税务机关。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以下四个文书中其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以下四个文书中其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以下四个文书中其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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