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子项的相关申请受理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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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衡阳市水利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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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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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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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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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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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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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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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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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8969031
0734-8969200
根据子项的相关申请受理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E区E07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申请资料齐全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申请资料齐全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申请资料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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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72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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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批复 | 查看结果样本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机构性质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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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 |
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 |
0个工作日 |
具体服务时限以合同为准 |
根据项目规模、级别及项目复杂程度综合确定,遵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进行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