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有本县常住户籍,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困难家庭成员 城乡困难家庭成员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含“三无”人员,下同)、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麻阳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45-5882910
0745-5829316
凡具有本县常住户籍,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困难家庭成员 城乡困难家庭成员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含“三无”人员,下同)、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滨江大道政务中心A栋一楼A107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信息准确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符合医疗救助认定标准 |
审批 |
5个工作日 |
信息真实,符合医疗救助认定法律文件规定 |
办结 |
8个工作日 |
信息无误,符合认定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三十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特大重病审批表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