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湖南省

请选择旗舰店

当前:

政务旗舰店

本级部门旗舰店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实施编码:11430000MB1956266U2000915002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裁决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5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8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2213758

    0731-8221375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3091

    0731-82213091

受理条件

发生土地权属争议时,当事人申请纠纷调处。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大厅2楼省自然资源厅C04窗口;

2办理时间

全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提交申请书

1个工作日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受理

7个工作日

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处理

35个工作日

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办结

7个工作日

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第四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以下简称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调处书 查看结果样本

承办人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当事人认为承办人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有权请求该承办人回避。承办人是否回避,由受理案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 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 下列案件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   (一)土地侵权案件;?   (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   (三)土地违法案件;?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   (五)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