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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零售商促销活动备案

实施编码:1143040035556004XC3431021034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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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促销活动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8969007

    0734-896900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8969200

    0734-8969200

受理条件

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18号)第二十条 单店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以新店开业、节庆、店庆名义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十五日内,将明示的促销内容,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行政审批服务商务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小时

是否符合备案要求

审核

3个小时

审核资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办结

3个小时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18号)第二十条 单店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以新店开业、节庆、店庆等名义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促销活动结束后15日内,将其明示的促销内容,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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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