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托管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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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教育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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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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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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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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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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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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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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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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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档案托管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来源渠道 | 材料范本 | 材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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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5号窗口
湖南省政务服务大厅: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湖南省政务服务大厅三楼F01-F06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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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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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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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1个工作日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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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号)第四条“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得拒收符合存放政策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转来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2.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3〕37号)第十条“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学校两年,可以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也可转入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管。” 3.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职能配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人字〔2002〕12号)第四条“协助管理择业期(2年)内待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的档案。” 4.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档案及户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04〕38号)第三条“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也可申请将档案转至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生源市州、县市区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择业期内免收档案管理服务费用,各级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应认真为毕业生做好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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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递通知单》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
0次
到现场次数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