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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认定和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

实施编码:114303020062221060443071100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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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认定和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雨湖区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3586299

    0731-5358629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8231837

    0731-58231837

受理条件

申请临时救助、住房保障等需要进行低收入认定的家庭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湘潭市雨湖区滨湖路窑湾街道鸡公嘴2号民政局1215办公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真实有效

审核

2个工作日

真实有效

审批

1个工作日

(区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真实有效

办结

1个工作日

(湘潭市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真实有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第四十条 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低收入认定?

申请住房保障、临时救助等须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