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及《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要求。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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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文物局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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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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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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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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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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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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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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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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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5798736
0731-82212345
1.企业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及《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要求。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6-07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初审 |
7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审核 |
7个工作日 |
手续材料齐全 |
审批 |
4个工作日 |
手续材料齐全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领导审核同意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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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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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收藏文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确保馆藏文物的安全。 |
《公安部、国家文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27-200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文物博发〔2000〕001号 |
7.1:规定:二、三级风险单位的等级认定,由本单位依据本标准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审核批准。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