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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出具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实施编码:11430412006266301C4000718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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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南岳区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5688261

    0734-568826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5662236

    0734-5662236

受理条件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并出具了竣工验收结论。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南岳镇和顺路1号(黄金路中联石化加油站左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20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受理

审核

1个工作日

审查后出具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办结

1个工作日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第24条规定“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由质量监督机构依据竣工验收结论,按照交通部规定的格式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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