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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498H20001190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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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水利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18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8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电话咨询,0731-85483162

    电话咨询,0731-8548316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2345

    0731-82212345

受理条件

1、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 2、符合堤防管理要求,不影响防汛抢险; 3、不影响堤防的加高加固和堤防安全; 4、不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水利厅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01月01日~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5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批

5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

5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2018年修正)第十五条:确需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须经上级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堤身和堤顶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办法,由河道主管机关商交通部门制定。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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