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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实施编码:1143042100627017524000163002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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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衡阳县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需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6831459

    0734-683145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6808028

    0734-6808028

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拟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材料齐全,无异常可当场受理。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19号衡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工作人员受理

1个小时

.

县级公安机关人境部门领导审核

1个小时

.

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1个小时

.

省级公安机关制证

1个小时

.

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发证

1个小时

.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需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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