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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实施编码:11430811MB0941054E4000118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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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4-5616201

    0744-5616201
  • 监督投诉方式

    0744-12345

    0744-12345

受理条件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2.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3.在年采伐量内。 4.安全施工保障措施(包括保证车辆通行的措施)、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切实可行。 5.完成更新补种任务并按湘发改价费〔2017〕564号文件《关于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要求,缴纳赔补偿费。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武陵路468号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受理

初审

1个工作日

审核

复审

3个工作日

市交通局审核

审核

3个工作日

市交通局负责领导审核

审批

1个工作日

分管领导审核

办结

1个工作日

制作决定书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行政许可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中介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说明 收费说明

出具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技术评价报告

企业

6个工作日

合同约定

按市场价格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