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湖南省

请选择旗舰店

当前:

政务旗舰店

本级部门旗舰店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新设)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252F2001021004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新设)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商务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2287089

    0731-8228708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87119

    0731-82287119

受理条件

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4-A05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齐全,真实,符合要求

办结

6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齐全,真实,符合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第十三条:中方投资3000万美元及以上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非资源类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上述项目之外的境外投资项目,中央管理企业投资的项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备案;其他企业投资的项目由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法规办理核准。 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商务部核准。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第十条:“商务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进行审核或备案管理”。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第191项:“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查看结果样本

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是否需要准备一套纸质材料提交留存

不需要,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所有材料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上提交即可,已实现无纸化操作。

备案表中第一层级企业该如何填写?

备案表中第一层级企业一般是指企业在境外设立的第一层级企业,如果没有就与投资目的地企业填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