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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

实施编码:1143092100648611X840001180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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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南县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7-5217360

    0737-521736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7-5215119

    0737-5215119

受理条件

1.申请人取得经营资格。 2.新增(含境外购置、光租外国籍船舶后登记为中国籍船舶、国内外新建造、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转入国内运输、省内营运船舶转省际运输,下同)的船舶应符合《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4号)船龄和技术条件的要求;新增内河船舶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有关内河船型标准化的规定;投入营运的船舶应具备有效船舶资料和证书。 3.新增危险品船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沿海化学品液化气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的公告》(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38号)、《关于加强国内沿海成品油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的公告》(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75号)的要求。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走马湖路198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审核

1个工作日

对资料内容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核查。

审批

1个工作日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签署复审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办结

1个工作日

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办理有关手续;对不予许可的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字说明和申请资料退回给申请人。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35项: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实施机关: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79号)第十四条:除购置或者光租已取得相应水路运输经营资格的船舶外,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应当经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向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提出申请。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水路运输业务及经营资质情况备案表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