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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实施编码:11430921MB1514118B4000130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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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南县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7-5212366

    0737-521236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7-5812050

    0737-5812050

受理条件

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南县南洲镇走马湖路198号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楼一楼税务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材料不全或有误,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告知不予受理并退还材料。资料真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申请并转审批。

审核

3个小时

办结

1个小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施机关:区县税务机关。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以下四个文书中其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以下四个文书中其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以下四个文书中其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以下四个文书中其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办理该事项的同时还需办理哪些事项?

办理该事项的纳税人,需事先办理发票票种核定事项。该事项办结后,纳税人还需办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或变更发行。

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多少可以即时办结?

新办纳税人在申请份数不超过25份、限额不超过10万元时能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