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44-3211906
0744-12345
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
慈利县金慈街道零阳西路78号政务服务中心7层07-08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5个工作日 |
按照规定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3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审查通过的项目签署同意许可意见,行文给予备案;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公示审定结果,并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规章】《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 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作。 第十六条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