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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

实施编码:11430221006194475J40005110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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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渌口区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7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27612577

    0731-2761257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27618126

    0731-27618126

受理条件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向阳南路37号民政局109室;

2办理时间

夏季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冬季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办结

2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第14号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2014〕第649号

第十四条: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 查看结果样本

申请人要符合哪些条件?

本县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无赡(扶、抚)养能力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持有二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