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2、申报资料真实、完整。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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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湘西州水利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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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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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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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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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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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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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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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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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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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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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3-8225619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1、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2、申报资料真实、完整。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湘西高新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州政务服务中心2楼30号州水利局窗口30号州水利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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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不分冬季和夏季作息时间)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2个小时 |
资料齐全,符合受理要求! |
审核 |
7个工作日 |
专家评审所有材料,按要求进行资料修改 |
办结 |
2个小时 |
按时办结与发布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1.《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第十六条 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盖章的核备表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