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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与质量结论登记备案

实施编码:11433100006686250U343101906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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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与质量结论登记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西州水利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3-8225619

    0743-8225619
  • 监督投诉方式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受理条件

1、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2、申报资料真实、完整。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湘西高新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州政务服务中心2楼30号州水利局窗口30号州水利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不分冬季和夏季作息时间)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1.查看项目是否属受理范围; 2.查看资料是否齐全。

审核

5个工作日

1.查看质量申报、项目划分、质量等级核定均按提供格式编制;2.查看签字盖章手续完善;3.明确质量 量监督责任人或核定项目划分标准或出具质量核定报告。

审批

2个工作日

1.检查是否按提供的标准格式填写;2.划分或评定是否合理。

办结

1个小时

1.及时送达或邮寄。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第十六条 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盖章的核备表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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