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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服务

实施编码:11430800MB191964113432016104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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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44-8202140

    0744-8202140
  • 监督投诉方式

    0744-12345

    0744-12345

受理条件

经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大道61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F707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审核

5个工作日

符合法律规定

办结

1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十一)加强交易管理。排污权交易按照污染源管理权限由相应的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排污权交易试点,由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排污权交易完成后,交易双方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申请变更其排污许可证。”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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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受让申请审批移交单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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