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程施工、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暂停供水的项目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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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宜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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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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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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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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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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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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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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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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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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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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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3889060
0735-3721334
由于工程施工、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暂停供水的项目
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宜章大道9号(和一公馆一栋二楼)宜章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17-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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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对事项进窗申请资料进行初审。 |
审核 |
1个小时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 |
办结 |
1个小时 |
工作人员按最终决定进行处理,对准予行政许可的,由窗口制作许可文书,并通知行政相对人取结果 。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1.《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8年第15号 ) 第二十六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不得擅自停止供水。由于工程施工、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暂停供水的,应当通过新闻媒介发布公告或者张贴告示等形式,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灾害或者突发性事件造成大面积停止供水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设法通知有关用户,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供水企业自接到用户对供水设施故障报修申请后,应当及时派员工到现场进行维修。对其中暂停供水时间超过三十六小时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采取临时供水措施,保证用户生活用水。 2.《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31号)全文。 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承接市级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和向园区下放部分区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发〔2017〕101号 ) 全文。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停水审查备案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