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桂阳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桂阳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设施农用地备案

实施编码:11431021006546354U4431015103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设施农用地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桂阳县自然资源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4499263 0735-4499261

    0735-4499263 0735-449926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4499936

    0735-4499936

受理条件

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作物包括粮、棉、油、糖、蔬菜等主要农作物以及饲草、水果、中药材、花卉、笋竹、食用菌、茶叶、烟草、油茶等。畜禽水产是指提供食用农产品(肉、蛋、奶、蜜等)、药用农产品(药用蛇、蜈蚣、蟾蜍、水蛭等)以及纺织原料(皮、毛、丝等)的可养殖动物。 (一)作物种植设施用地。 1.生产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种植(工厂化栽培)、育苗育种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灌溉水渠(沟、管)、场内道路等用地。 2.辅助设施用地。包括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水肥一体化灌溉及水泵配电等必要的管理用房、检验检疫监测、病虫害防控、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以及与作物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简单加工(如去皮、剥壳、粉碎、切割、打蜡)等用地。 (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 1.生产设施用地。包括畜禽舍、养殖池(车间)、孵化室(池)、挤奶间、进排水渠道、场区内通道、绿化隔离带等用地。 2.辅助设施用地。包括与养殖生产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理、尾水处理、疫病防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检验检疫监测、清洗消毒转运、饲草饲料加工输送、机具物资存放、冷藏保鲜、分拣包装及必要的管理用房等用地;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因防疫需要实行封闭式管理的,经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共同认定,还可包括场内员工宿舍、食堂等必要生活配套设施用地。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龙潭东路1号桂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国土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初审

2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3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批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
全文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 查看结果样本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