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溆浦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溆浦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港口经营许可

实施编码:1143122400665843644000118018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港口经营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溆浦县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3326898

    0745-3326898
  • 监督投诉方式

    县纪委0745-3323953

    县纪委0745-3323953

受理条件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七条 从事港口经营(港口理货、船舶污染物接收除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   1.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   3.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包括过驳锚地、浮筒),应当具备对外开放资格;   4.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的,应当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三)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县地方海事处 兴隆街沙龙路17号1楼104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要求

初审

2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要求

审核

2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要求

审批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要求

办结

1个工作日

归档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港口经营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中介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说明 收费说明

出具老码头评估合格检测报告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

20个工作日

合同约定为准

市场调节价

办理此事项是否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