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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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华容县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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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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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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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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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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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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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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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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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阳光政务交通运输窗口:0730-2929611
0730-2929528/12345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杏花村西路阳光政务中心二楼67号交通运输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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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 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 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
审核 |
1个小时 |
2、报件材料齐全、合法合规性审查。 |
办结 |
1个小时 |
3、作出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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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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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证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