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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福利政策咨询

实施编码:11430521006318394F443201170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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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福利政策咨询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邵东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9-2721103

    0739-272110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9-2721600

    0739-2721600

受理条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兴和大道288号县政府大楼 邵东县政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272办公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小时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申请人;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股室负责人审核。

审核

4个小时

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办材料一道交受理人员,需要补充、修改的,以书面形式予以一次说明。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办结

3个小时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审核意见进行审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发予以许可决定。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许可,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将申请材料退回民间组织管理股,由民间组织管理股起草不予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民政厅各处室(局)主要职责》(湘民发〔2019〕12号)第十条儿童福利处主要职责: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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