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养老机构程序完成后进行备案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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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湘阴县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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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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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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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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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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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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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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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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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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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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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2220056
0730-2261410
设立养老机构程序完成后进行备案
湘阴县文星镇江东路民政局社会福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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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申请上报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正确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复审,材料汇总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
实地核查 |
1个工作日 |
现场察看,设施、设备是否良好,运转正常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决定通过,制作许可文书、证件并下发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三条 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备案回执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