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汨罗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汨罗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种子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实施编码:11430681MB155475054431020048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种子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汨罗市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5244016

    0730-524401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5256368

    0730-5256368

受理条件

(一) 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设立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分支机构名称、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的真实材料。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窗口18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1:4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1:4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小时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农业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改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5)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均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初审

1个小时

1)根据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由窗口工作人员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区农业林业畜牧局相关负责人复审。

复审

1个小时

按照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许可条件及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及理由,与申办材料一并交受理人员。

决定

2个小时

(1)按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初审、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办结

2个小时

(1)许可项目承办人制作许可文书交区政务服务中心农业林业畜牧局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 查看结果样本

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