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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实施编码:11430623006382222940001180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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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华容县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华容县阳光政务交通运输窗口:0730-2929611

    华容县阳光政务交通运输窗口:0730-292961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2929528/12345

    0730-2929528/12345

受理条件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杏花村西路阳光政务中心二楼67号交通运输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予以退回;对符合条件的,签出初审意见,由初审人员交窗口负责人复审。

审核

1个工作日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行政审批科主管领导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审批

1个工作日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实地核查报告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办结

1个工作日

(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行政许可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问:提交材料应当为A4纸型还是16开纸型?

答: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型

问:提交材料应当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答:请根据申请材料的要求提交。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