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株洲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株洲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实施编码:11430200006170596K3431004129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28680831

    0731-2868083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28686331

    0731-28686331

受理条件

符合国家和省政策,符合规定的材料要求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市民中心2楼建投区发改委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要件资料是否齐全

审核

3个工作日

是否与政府年度计划相符,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利用规划。

审批

3个工作日

是否符合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办结

2个工作日

批文无文字和表述错误。

出件

0个工作日

通知项目单位取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第十一条: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从下列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一)项目建议书提出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的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社会效益以及项目资金等主要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三)初步设计及其提出的投资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事项。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项目单位并说明理由。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第85号

第十八条:省发改委对符合有关规定、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批复文件抄送同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纪检监察、人防、审计、统计等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可以规定有效期。 对于情况特殊、影响重大的项目,需要审批开工报告的,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一条:省发改委对符合有关规定、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批准项目建议书,并将批复文件抄送同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监、人防、纪检监察、审计、统计等部门。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可以规定有效期。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查看结果样本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有哪些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除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和运行保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