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汨罗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汨罗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实施编码:11430681MB0N45621L4000172028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5244037/07305244039

    0730-5244037/0730524403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5244007

    0730-5244007

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或组织。 2、具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二)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三)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四)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五)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鼓励从事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所规定的条件。 3、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1-5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3月31日):上午 09:00~11:4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4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1:4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初审

1个工作日

技术性审查

现场检查

5个工作日

对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行现场检查

审核

1个工作日

关键性检查结果审核

审批

1个工作日

对全流程进行进行审核

发证

1个工作日

发证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

第四十二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受理经营许可申请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规定办理延续手续。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医疗器械如何分类?

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