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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实施编码:1143032100623043X54001017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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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731-57336118

    咨询电话:0731-57336118
  •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0731)12345;0731-57880453;0731-57336129

    投诉监督电话:(0731)12345;0731-57880453;0731-57336129

受理条件

1.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2. 出售人、抵押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3. 申请内容不违反禁止性规定。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杏丹二路5号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大楼2楼205号湘潭县房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6个小时

根据受理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对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登记受理,提出初审意见,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加盖公章。2.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出具《一次性告知书》,申请人补正后予以登记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当场更正的,请申请人当场更正。3.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个工作日出具《补正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4.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和依据,出具《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加盖公章送达申请人。

办结

2个小时

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或《不准予决定通知书》,出具《办结告知书》。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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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应当为A4纸型还是16开纸型?

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型

是否要交身份证、婚姻证明复印件?

不需要,仅查验原件

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相关人员签名是否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的相关人员签名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