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提出申请;2、服务网点方案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便于满足最终消费者、直销员了解商品性质、价格和退换货等要求;(二)服务网点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三)符合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关于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的相关要求。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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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汨罗市商务粮食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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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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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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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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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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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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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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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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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5258380
0730—5243966
1、企业提出申请;2、服务网点方案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便于满足最终消费者、直销员了解商品性质、价格和退换货等要求;(二)服务网点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三)符合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关于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的相关要求。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8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1:4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1:4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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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小时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告知理由)。 |
审核 |
2个小时 |
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函至服务网点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服务网点方案进行审查。 |
审批 |
2个小时 |
对符合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设立规定的,出具服务网点方案确认函,并向商务部转报企业申报材料。不予转报的告知理由并退档 |
办结 |
2个小时 |
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对于许可的送达许可证书,对于不许可的下达不予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报材料一并退给申请人员,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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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商务部以市/县为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基本区域单位。对于设区的市,申报企业应在该市的每个城区设立不少于一个服务网点,在该市其它区/县开展直销活动应按本办法申报。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服务网点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的,应当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该服务网点方案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相关规定的书面认可函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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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函 | 查看结果样本 |